专业号

国家森林城市评定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以下指标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截至2014年,全国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5个城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130多个城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森林城市建设成为林业发展的又一引擎。

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极大地促进了森林资源增长,成为全社会办林业的有效载体。据国家林业局城市森林研究中心介绍,全国58个国家森林城市,在“创森”的头3年,年均新增造林约占市域面积的1%,是同期全国平均水平的近2倍;市民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都在98%以上。2012年,全国64个“创森”城市完成新造林面积1880万亩,占全国总量的21%;共投入林业和生态建设资金800亿元,相当于中央林业当年总投资的60%。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全面推进我国城市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

(1)创建城市森林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主要措施;

(2)城市森林是有生命的基础设施建设;

(3)城市森林建设是增加城市绿色GDP的有效途径;

(4)城市森林有利于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附: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

 

林业草原大数据建设平台
京ICP备09013815号
基于E-file技术构建